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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江巴孜乡萨热依塔木(5)村产业配套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环宇中新****公司
建设地点:****地区**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地区**县江巴孜乡,属改**利设施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7条斗渠进行防渗改造,**装配式预制钢筋砼矩形断面防渗渠道总长5.01km,设计流量0.3~0.5m3/s。同步改建及**渠系建筑物44座,包括各类节制闸、分水闸29座及农桥15座等附属配套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3.62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05公顷,临时占地2.57公顷。工程建设土石方挖填总量3.45万立方米,其中挖方0.99万立方米,填方2.46万立方米(含外购垫层料1.47万立方米),内部调配平衡无弃方。施工期落实彩条旗限界、防尘网苫盖及洒水降尘等措施,执行北方风沙区一级防治标准,旨在完善农田灌溉体系并有效防治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