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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农田基础水利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属改**利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县域内受损的农田灌溉渠道、分水闸、渡槽及农桥等基础水利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恢复和提升灌溉能力;同步配套建设量水设施及必要的管理用房。项目旨在解决现有设施老化失修问题,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工程建设过程中将落实表土保护、临时排水及植被恢复等措施,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防治标准,确保在提升水利设施功能的同时有效防治水土流失,保障区域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