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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国水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之**共富产业园市政配套工程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本项目工程位于天荒坪镇****公司西北侧河道堤防背水坡坡脚外侧,由于**钢管塔基基础占用山河港管理范围6.25㎡,没有填埋、覆压、穿越水域及使水域面积减少的行为,因此该工程不占用水域。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无异议的,我局将在其提交完备的申请材料后正式受理许可申请。
特此公告。
公示期限:2026年3月25日—2026年3月31日
联系方式:0572-****471
申请人:****和美余村****公司;
公告原因: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
附件:
1、关于请求审批《****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之**共富产业园市政配套工程》的请示
2、《****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之**共富产业园市政配套工程防洪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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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