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6年3月至8月**片区育肥猪饲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磋商
评审日期:2026年3月24日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
响应报价:人民币伍佰玖拾万零肆仟柒佰肆拾伍元整(¥****745.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名称:******公司
响应报价:人民币陆佰壹拾肆万壹仟陆佰贰拾元整(¥****620.00元)
1.采购人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夹沟镇东5****农场二分场
联系人:黄总
电 话:139****8772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翡翠路188****广场A座17-20层
联系人:肖榕、袁成
电 话:0551-****8737-8633,182****8215
邮 箱:****@qq.com
3.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管理局
地 址:**市**路与**路**通和易居同**苑19号楼
电 话:0551-****6920
公示期: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2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联系人:肖工,联系电话:182****8215。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