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
采购意向公开及需求参数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多功能自助报告单一体机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 间 |
备注 |
| 1 |
多功能自助报告单一体机 |
名称:多功能自助报告单一体机 数量:5台 需要实现的功能和目标:支持回执单、自费、医保(实体卡、医保码),人脸识别等多种方法在自助机打印检验报告单。 需满足的要求:满足两院区接口互通,硬件需符合信创要求或配合进行信创改造 |
详细参数见附件 |
26.5万元(5.3万元/台) |
2026年5月 |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3.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收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意见反馈
1、公示期内,潜在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可按要求填写《采购预研意见反馈》(附件2),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应逐页盖章,扫描PDF格式文件,通过邮箱传送。
2、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和商务要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附件:1需求参数
2.采购预研意见反馈
项目负责人:季俊杰
联系方式:021****7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