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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9项整改任务第2条整改措施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9项整改任务第2条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6日至4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生态修复科提出。联系电话:0817-****587;邮寄地址:**省**市**区舞凤街道**西路4号****生态修复科。
附件:1.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9项整改任务第2条整改措施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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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5日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9项
整改任务第2条整改措施完成情况表
| 整改任务 |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9项整改任务:**市鼎成新型建材临时用地批准面积34.4亩,实际占地144亩,且在临时用地建设厂房等永久性构筑物,2022年临时用地期满后也未及时恢复原状,还侵占****线约200平方米堆存砂石。 |
| 整改实施主体 | ****政府 |
| 整改目标 | 规范土地使用,严防侵占岸线现象发生。 |
| 整改时限 | 2025年6月 |
| 整改措施 | 2024年7月,经实地核实测绘,**市鼎成新型建材临时用地实际范围面积为109.68亩,已批准为国有建设用地(川府土〔2023〕790号);2025年6月底前,对已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109.68亩以招拍挂方式进行公开出让并成交。 |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使用权人已通过公开拍卖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