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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和《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现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卷硐镇**村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5日-2026年4月2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康先生
联系电话:181****700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