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思精密制造(洛阳)有限公司精密注塑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一阶段)

审批
河南-洛阳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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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300MADXQ66826邓兴强
张宇涛**省****示范区
**省**市伊滨区孝文大道 18 号国宏智能装备产业园 3A 厂房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精密注塑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一阶段)****
2021版本:26--053-塑料制品业 292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省****示范区 伊滨区孝文大道18号国宏智能装备产业园3A厂房
经度:112.55046 纬度: 34.60522****环境局伊滨分局
2025-01-10
伊滨环表〔2025〕01号****0300MADXQ****6001X
2025-02-281600
50****
****0300MADXQ66826****
****0300MADXQ66826******公司
****0307MA9GPMNR1Y2026-01-26
2026-02-252026-03-24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03538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注塑配件4000吨/年阶段性建设,现阶段工程年产注塑配件1200吨/年
由于公司规划,项目分阶段进行建设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原料上料—干燥—注塑成型—成品检验—包装入库原料上料—干燥—注塑成型—成品检验—包装入库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气。挤塑机挤出口设置半密闭集气罩,注塑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60mg/m3)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4.0mg/m3),同时应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行业绩效分级A级企业相关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国宏产业园现有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外排废水水质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3、噪声。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依托国宏产业园现有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原料包装袋、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废模具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外售。废液压油、含火花油、切屑液的金属碎屑、废切屑液、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车间内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1、本项目为阶段性建设,现阶段已建注塑机均设有废气收集装置,注塑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5m排气筒排放。根据验收期间监测结果,排气筒处非甲烷总烃排放能够满足(GB31572-2015)及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60mg/m3),厂界处非甲烷总烃浓度能够满足(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4.0mg/m3),且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行业绩效分级A级企业要求;车间外1m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37822-2019)附录A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本项目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国宏产业园污水管网,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根据验收期间监测结果,国宏产业园化粪池出口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3、根据验收期间检测结果,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为阶段性建设,现阶段工程产生的一般固废为废原料包装袋、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废模具;现阶段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液压油、切屑液的金属碎屑、废切屑液、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废活性炭。本项目**一般固废暂存处、危废暂存间,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妥善处置。
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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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国宏园区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项****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 ****园区化粪池出口处废水中pH测定值为7.6~7.9,COD 78~90mg/L、SS 58~67mg/L、氨氮6.24~6.50mg/L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注塑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5m排气筒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注塑废气排气筒出口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6~1.19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要求。项目厂界下风向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51mg/m3~0.78mg/m3,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无组织排放周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4.0mg/m3。生产车间外非甲烷总烃0.93~0.99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生产设备噪声通过密闭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西、南、北厂界昼间噪声为51~53dB(A)、夜间噪声42~43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生活垃圾依托国宏产业园现有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原料包装袋、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废模具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外售。废液压油、含火花油、切屑液的金属碎屑、废切屑液、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车间内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为阶段性建设,现阶段工程产生的一般固废为废原料包装袋、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废模具;现阶段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液压油、切屑液的金属碎屑、废切屑液、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废活性炭。本项目**一般固废暂存处、危废暂存间,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妥善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活污水经国宏产业园现有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国宏产业园污水管网,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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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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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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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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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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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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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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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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