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市**县笋竹两用林业高质量发展工程项目(一期)设计服务 | ||
| **省**市**县笋竹两用林业高质量发展工程项目(一期)设计服务 |
| **省**市**县笋竹两用林业高质量发展工程项目(一期)设计服务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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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18 00:00:00 | ||
| ****096.770000 | ||
发包人(甲方):****
设计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省**市**县笋竹两用林业高质量发展工程项目(一期)设计服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省**市**县笋竹两用林业高质量发展工程项目(一期)设计服务。
2.工程地点:**县。
3.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位于**省**市**县水东村,毗邻****及**生态带。项目规划打造以竹种培育观光、竹文化传承、竹产品展售体验、竹产业研学研发、竹生态休闲度假等功能于一体的竹产业融合示范项目。
4.投资估算:约13092万元人民币。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
①方案设计(含效果图);
②初步设计(含概算);
③完成发包人提出的与项目相关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其他要求。
2.工程设计阶段:本次设计为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及规划条件,完成总图、建筑、结构、机电等各专业初步设计,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说明及图纸,并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以用于报建报批及编制设计概算。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向发包人提交一套完整、合规、满足规定设计深度的初步设计成果文件,用于项目行政审批、报审报批,并作为后续施工图设计开展的基础依据。
60个日历天。
1.合同价格形式:费率合同,按中标下浮率1.532%结算,最终不超过中标价;
2.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壹佰伍拾贰万玖仟零玖拾陆元柒角柒分(¥****096.77元)。本合同价格为暂定价,最终结算价按发改批复的**工程费概算价为计费基数计算。
发包人代表:蒙杰 。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左伟。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本合同在****签订。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执贰份,设计人执贰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