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潼路西延及周边排水工程(项目名称)梅潼路西延及周边排水工程监理(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潼路西延及周边排水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关于梅潼路西延及周边排水工程可行行研究报告的批复 宜发改投资许[2025]1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 自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梅潼路西延及周边排水工程监理(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梅潼路西延及周边排水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 环科园,西起104国道,**杏园路
2.3 工程类型: 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全长约554.6米,宽36-42米,设计时速3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周边排水工程范围为岳南路东段南侧3Y8-Y46段、梅潼路和零碳公园南段Y76-Y186段雨水管道、过杏园路管道、连接新长铁路排水管涵的方形排水明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亮化工程等。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 94.22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等工作及保修期阶段的服务工作
2.7 监理服务期: 365 天
2.8 ****政府采购工程: 否
2.8.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3.2 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 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投标总监理工程师以总监身份已承担的监理工程不超过1个(含1个),且在**市外无在监项目(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3.4.2其他 1、财务要求:2022 至 2024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2、信誉要求:①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本工程不接受其投标; 3、总监理工程师:①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②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12月—2026年2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12月—2026年2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③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④总监理工程师以总监身份已承担的监理工程不超过1个(含1个),且在**市外无在监项目;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按照《**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35号要求,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总数(含总监)不少于4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监理机构所有人员均为企业在职员工,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提供工程类注册证书(含二级)或**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须提供上岗证或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采集的信息截图,满足前述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的人员也可以作为监理员身份投标;提供所有人员岗位证书以及上述所有人员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12月—2026年2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12月—2026年2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标书代写
3.5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3月25日17时00分 至 2026年03月30日23时59分 。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市公共**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08日08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交易中心、**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招标人地址:
|
**省**市**市新街街道**路501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宜****社区通贞观路西路11-1****体育馆2楼)
|
|
联系人:
|
王奇君
|
联系人:
|
蔡女士
|
|
电话:
|
0510-****9666
|
电话:
|
139****5166
|
|
传真:
|
|
传真:
|
|
|
邮编:
|
214200
|
邮编:
|
210000
|
|
电子邮件:
|
****@qq.com
|
电子邮件:
|
****@qq.com
|
|
项目负责人:
|
张运中
|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0-****6413
10.3 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标书代写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