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河堤防砍青****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政府机关大院内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坡西路长房时代天地712号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玖万捌仟元整 (小写:598,000.00 元) 二、服务要求1.服务要求 (一)砍清扫障时间频次 1、枯水期(10月至次年3月),根据运行管理相关要求开展砍青扫障,3月(汛前)必须开展一次全面砍青扫障。 2、汛期(4月至9月) 根据历史险工险段、堤坝病险情况等因素,结合当地杂草长势等,1-3级堤防开展3次以上(含)砍青扫障,4-5级堤防开展2 次以上(含)砍青扫障。其中,5月底进入主汛期前必须开展1次。非应急响应期,根据巡查责任人巡查情况提出的砍青扫障需求,结合工程日常运行管理,确定具体开展时间;应急响应期,根据防汛指挥机构砍青扫障具体指令执行。 (二)砍清扫障技术标准 对堤坝保护范围清基除杂,以不影响巡查检查、防汛抢险为基本要求,严格执行“剃平头、理板寸”技术要求,结合实际将留茬高度控制在5-10厘米,拉网式清理堤(坝)坡、堤(坝)脚的杂草树木、蔬菜瓜果等藤蔓和高秆作物,并堆放在工程保护范围以外或进一步外运(不得影响巡是巡坝查险处险工作),做到“重点垸、蓄洪垸、一般垸一个样,内、外坡一个样”。 2.人员配置要求根据项目实施要求配备人员。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根据项目实施要求配备设备。 4.其他要求承诺遵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采购方的安全生产要求,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并对服务期间的安全全权负责;供应商要对使用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并对设备运行正常安全全权负责;供应商要制定应急预案,在极端天气和紧急情况下要采取应急措施,并对相应的安全事故负责;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损失、污染等情况,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和赔偿;在供应商服务过程中,如发生自身人员或第三者、公众及环境等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其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与采购方无关;采购方有权随时对成交供应商从业人员等进行检查和评估,成交供应商应予以配合;成交供应商车辆、人员进入服务场所,应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并对相应的安全事故负责。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99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 731********0606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99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 731********0606,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公司**梅**支行(****:731********0606)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4-02 —— 2027-04-02 五、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1、履约验收程序: 整体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每次砍青除杂工作完成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见服务要求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见服务要求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见服务要求 (6)履约验收标准:11)见服务要求及附件《砍青扫障服务质量验收考核表》,**河砍青扫障采取扣分法进行质量评估、评分,评分结果作为对本项目每次付款的依据,每一次的付款总额按照当年砍青次数平均折算。总得分低于85分者为不合格,按当次服务费的80%支付;总得分85分以上者为合格,按当次服务费的全额支付。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无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对乙方违规操作(如破坏堤防结构、未清理杂草杂物等)提出整改。按合同约定验收工程,对不合格部分拒付费用或要求返工。因乙方违约或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明确砍青除杂的范围、标准及技术要求(如杂草。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砍青除杂工作,包括进度、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乙方提供施工方案、人员资质、机械设备清单等材料,并进行审核。对乙方违规操作(如破坏堤防结构、未清理杂草杂物等)提出整改。按合同约定验收工程,对不合格部分拒付费用或要求返工。因乙方违约或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明确砍青除杂的范围、标准及技术要求(如杂草高度、杂物清运方式等)。协调相关部门(如水利、环保)配合施工,确保作业环境。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及时出具书面验收结论。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按合同约定获得工程款项,对甲方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如超出合同范围的工作)提出异议或索赔。按技术规范施工,确保杂草清除彻底、杂物清运合规。配备安全防护措施,避免施工对堤防结构造成损坏。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问题。文明施工,避免噪音、扬尘污染,完工后恢复现场整洁。承担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2.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