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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公路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 文 号 | 内发改基础字〔2026〕303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3-23 |
******委员会关于国道244线**至**县(蒙宁界)段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的复核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与****联合报送的《关于复核国道244线**至**县(蒙宁界)段公路工程特许经营方案的请示》(**发改基础字〔2026〕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运输厅出具了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行业意见。我委委托****进行了咨询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现复核意见如下:
一、国道244线**至**县(蒙宁界)段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基本符合《****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4〕34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
二、你委和项目实施机构****,要严格落实《指导意见》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项目实施。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特许经营者选择、特许经营协议签订、项目实施监管、**期满移交接收等项目全生命周期相关工作,避免和减少项目投资及运营风险。
三、请你委督促指导项目实施机构、特许****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做好信息填报、信息复核等工作。
此意见。
******委员会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