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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驿区**丽阳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改良提升项目 |
| 项目类型 | 农林开发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 |
| 监测单位 | ******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驿区 |
| 说明 |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等规定。 ****开展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成立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并委托****完成了**驿区**丽阳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改良提升项目验收内容整理。于2026年2月27日在**市**驿区组织召开了本项目自主验收会议。验收组由建设单位、验收单位,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和特邀专家共8人组成。验收组认为,**驿区**丽阳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改良提升项目建设过程中,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驿区**丽阳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改良提升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驿区**丽阳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改良提升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驿区**丽阳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改良提升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现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20工作日。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81****9136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