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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滨河壹号公馆**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信宇****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区****,属**建设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6栋住宅楼、门房、设备用房及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69807.10平方米,其中地上52643.28平方米、地下17163.82平方米;同步配套建设室外绿地、道路场地硬化及各种管道管线等基础设施。项目容积率2.80,建筑密度18.86%,绿地率35%。总占地面积2.86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工程建设土石方挖填总量3.80万立方米,内部平衡无弃方。施工期落实密目网苫盖、临时排水沟、沉沙池及编织袋拦挡等措施,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防治标准,旨在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并有效防治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