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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回族自治区**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回族自治区**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回族自治区**市**县,属**传统村落保护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香水镇园子村和泾**镇冶家村两个传统村落进行集中连片保护,实施传统建筑修缮、石材及沥青道路改造、防腐木栈道铺设,配套建设农家乐、特色餐饮、农耕广场、****基地、非****基地、康养长租****服务中心等产业设施,并同步完善给排水、绿化景观及农事体验园等附属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2.75公顷,其中永久占地2.49公顷,临时占地0.26公顷。土石方挖填总量0.62万立方米,内部平衡无弃方。施工期落实表土剥离回覆、土地整治、灌溉管网、植被恢复及临时拦挡、苫盖、排水等措施,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防治标准,旨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并有效防治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