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彭水自治县绍庆河堡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委员会以**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市彭水县绍庆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改造提升:本项目改造建筑4603.00㎡,包括民宿1569㎡,改造后形成民宿64 间。办公用房650㎡、商业1161㎡、体育馆1223㎡等。拆旧建新:项目**建筑145255.00㎡,包含百安小区旁住宅等47583.35㎡,原广播电视旁住宅等 58044.65㎡,****酒店22538㎡,****中心用房10251.7㎡、立体停车楼6837.3㎡ 。道路改造工程:交巡警平台至滨河路段长207m ,道路拓宽至14m;河堡**路长180m,道路拓宽至22m。道路**工程:为体育馆至**路长118m,宽14m。项目设置小型广告牌6500个,改造公园4629.88㎡。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101101.5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45515.2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682.72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照现行监理规范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至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该项目的投资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13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县河堡街8号2层 | 地 址: | **市两江新区天澜大道11号星耀天地1栋402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向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周老师 |
| 电 话: | 023-****2736 | 电 话: | 023-****8989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彭水苗族土家族****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347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