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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25
| 项目名称 | ****林木采伐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雷公镇吉中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44452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叶显好 |
| 联系人 | 叶显好 | 联系电话 | 139****8394 |
| 项目投资(万元) | 20 | 环保投资(万元) | 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3-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市雷公镇吉中村村民委员计划在雷公镇吉中村采伐林木,采伐四至范围为**公路,西至农田,南至农田,北至采伐迹地,采伐面积216.7亩,采伐株数9886,采伐树种为湿地松、杉树、其他软阔类,采伐强度100%,采伐方式为皆伐,采伐类型为主伐,采伐蓄积819.3,出材量为535.7。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采伐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方式排放至大气中 其他措施: 运输车辆覆盖篷布,严禁超载、超速。对临时堆土、裸露地表用防尘网覆盖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采伐过程中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采取依托周边农户等化粪池措施后通过人工转移排放至周边绿化中进行灌溉 其他措施: 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进行采伐。采伐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减少水土流失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采伐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树干、树枝、落叶等收集后集中交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不得在林地内随意倾倒、填埋生活垃圾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禁止鸣笛、减速慢行、严禁在夜间(22:00至次日6:00) 进行高噪声作业,避免扰民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采伐后立即补植乡土树种或无絮杨树等,优化林分结构 | ||
| 承诺:**** 叶显好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叶显好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