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承包单位:****研究院****公司
受委托招标人:****
二、工程名称:****印象小区EPC项目标识标牌及信报箱采购安装
三、招标内容:****印象小区EPC项目标识标牌及信报箱采购安装,具体内容包括不限于:****印象小区EPC项目小区总平面图、小区公告宣传栏、公告栏、指示牌、导引牌、提示牌、须知牌、宠物便便箱、室外果皮箱、花草牌、树铭牌、门号牌、楼层号牌、单元号牌、楼栋号牌、高空抛物牌、单元格栅logo、单元大厅标识、竣工牌、限速牌、警示牌、保安值班室牌、公厕标识和门牌、车库**牌、车**行指引吊牌、人行指引吊牌、车位吊牌、地库楼栋入口单元号牌、设备门牌、功能房间门牌、消防疏散图、乘梯须知牌、如遇火警请勿乘梯提示牌、推拉牌、信报箱,以及发光标识标牌电气施工,户政牌,办理民政局和邮政局验收手续等,以及该工程图纸或方案深化设计,详见附件招标清单。
四、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五、开标时间:2026年3月24日15:00
六、公示时间: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27日
七、开标、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市****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市****公司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设计研究院****公司或****提出。联系号码:181****7377。
八、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九、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而已异议,干扰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认成交供应商依据,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