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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81M0000HA35G | 建设单位法人:曹德旺 |
| 蒋极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福耀工业村二区 (即**市****开发区(福耀饰件现有厂区1#厂房西侧)) |
| ****福耀饰件生产线扩增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19.306667 纬度: 25.72694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9-01 |
| 榕融环评〔2025〕7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81M0000HA35G001W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800 |
| 4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81M0000HA35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239246Q | 验收监测单位:**晨兴****公司 |
| ****0206MACNPHYW0P | 竣工时间:2025-11-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org/yanshou/45285.html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利用自有已建1#厂房空置钣金车间(1780m2)改为复押亮饰条生产车间(1300m2)和钢亮条车间(480m2)、空置车窗车间(1300m2)改为2#注塑车间(1300m2),用于复押亮饰条、注塑件(托架、饰板、导轨、垫块、嵌件、钉柱等)和不锈钢亮饰条生产,建设复押亮饰条、注塑件、不锈钢亮饰条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新增复押亮饰条60万件/年、注塑件1200万件/年、不锈钢亮饰条1300万件/年 | 实际建设情况:利用自有已建1#厂房空置钣金车间(1780m2)改为复押亮饰条生产车间(1300m2)和钢亮条车间(480m2)、空置车窗车间(1300m2)改为2#注塑车间(1300m2),用于复押亮饰条、注塑件(托架、饰板、导轨、垫块、嵌件、钉柱等)和不锈钢亮饰条生产,建设复押亮饰条、注塑件、不锈钢亮饰条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新增复押亮饰条60万件/年、注塑件1200万件/年、不锈钢亮饰条1300万件/年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复押亮饰条主要生产工艺为滚压、擦拭、上胶、注塑等,注塑件的主要生产工艺为注塑、点胶、擦拭,不锈钢亮饰条主要生产工艺为成型等 | 实际建设情况:复押亮饰条主要生产工艺为滚压、擦拭、上胶、注塑等,注塑件的主要生产工艺为注塑、点胶、擦拭,不锈钢亮饰条主要生产工艺为成型等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排放,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 2、废气:现有工程1#厂房1#注塑车间三级活性炭吸附设施新增过滤棉前置,项目产生有机废气相应工序新增集气设施收集后依托现有工程提升改造后的废气处理设施“干式过滤+三级活性炭吸附(TA001)”和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①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寨后跃进村的厂房一侧,临近跃进村的厂房一侧设隔声门,顶部设置排风消声器,生产时车间关闭,减少传播途径;②设备选购低噪声设备;③合理地进行生产设备布局,并采取措施进行减振降噪处理;④对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定期检查、维修,不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为金属废料、废塑料、废膜、废纸,依托厂区已规范设置的一般工业固废贮存间贮存,交由具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化学品空瓶空桶、沾染化学品的废抹布、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切削液、废润滑油,依托厂区已规范设置的危废贮存间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排放,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 2、废气:现有工程1#厂房1#注塑车间三级活性炭吸附设施新增过滤棉前置,项目产生有机废气相应工序新增集气设施收集后依托现有工程提升改造后的废气处理设施“干式过滤+三级活性炭吸附(TA001)”和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①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寨后跃进村的厂房一侧,临近跃进村的厂房一侧设隔声门,顶部设置排风消声器,生产时车间关闭,减少传播途径;②设备选购低噪声设备;③合理地进行生产设备布局,并采取措施进行减振降噪处理;④对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定期检查、维修,不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为金属废料、废塑料、废膜、废纸,依托厂区已规范设置的一般工业固废贮存间贮存,一般工业固废交由****、******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化学品空瓶空桶、沾染化学品的废抹布、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切削液、废润滑油,依托厂区已规范设置的危废贮存间贮存,交由**绿洲****公司处置。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7224.36 | 0 | 0 | 0 | 0 | 7224.36 | 0 | |
| 0.3612 | 0 | 0.3644 | 0 | 0 | 0.361 | 0 | |
| 0.0361 | 0 | 0.0364 | 0 | 0 | 0.036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0294 | 0 | 0 | 0 | 0 | 0.029 | 0 | / |
| 0.0294 | 0 | 0 | 0 | 0 | 0.029 | 0 | / |
| 0.987 | 0 | 0 | 0 | 0 | 0.987 | 0 | / |
| 0.7066 | 0.0704 | 2.6463 | 0.0738 | 0 | 0.703 | -0.003 | / |
| 1 |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特别排放限值(≤60mg/m3)。 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甲苯排放浓度≤5mg/m3、排放速率≤0.6kg/h,二甲苯排放浓度≤15mg/m3、排放速率≤0.6kg/h,乙酸乙酯与乙酸丁酯合计排放浓度≤50mg/m3、排放速率≤1.0kg/h)。 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15m排气筒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 **集气罩+集气管道+干式过滤,依托废气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后的TA001“干式过滤+三级活性炭吸附设施(活性炭填装量2.88m3)”+现有工程1根15排气筒DA001,风机风量35000m3/h | 排气筒DA001出口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67mg/m3,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60mg/m3);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与乙酸丁酯合计未检出,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涉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排放限值(甲苯排放浓度≤5mg/m3、排放速率≤0.6kg/h,二甲苯排放浓度≤15mg/m3、排放速率≤0.6kg/h,乙酸乙酯与乙酸丁酯合计排放浓度≤50mg/m3、排放速率≤1.0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977,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15m排气筒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
| 1 | 降噪设施 | 厂界北侧、南侧(临近跃进村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东侧(临近福厦大道)执行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西侧、西南侧、****加油站一侧)执行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 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音、减震等处理 | 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西侧N1、西南侧N8、东南侧N6****加油站一侧)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0dB(A),夜间最大值为53dB(A),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厂界北侧N2(临近跃进村)、东北侧N4(临近跃进村)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dB(A),夜间最大值为49dB(A),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厂界东侧N5(临近福厦大道)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8dB(A),夜间最大值为54dB(A),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
| 1 | 厂区地面均进行硬化,生产线区域、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间等区域均按规范做好防腐、防渗措施,液态化学品底部设防渗托盘,储存仓库设置围堰、导流沟、废液收集池。配套相应的应急物资,加强管理和培训、演练。 | 厂区地面均进行硬化,生产线区域、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间等区域均按规范做好防腐、防渗措施,液态化学品底部设防渗托盘,储存仓库设置围堰、导流沟、废液收集池。配套相应的应急物资,加强管理和培训、演练。 |
| 1 | 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金属废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全部外运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需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应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 项目固体废物已落实分类管理。金属废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委托****、******公司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工程危废贮存间,现有工程危废贮存间已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绿洲****公司统一处置;项目不涉及跨省转移危险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
| 1 | 1、厂区风险单元张贴严禁烟火、危险品等标识,配备相关个人防护物资、围堵物资、处理处置等应急物资。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设立环保专员或兼职环保专员,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定期对废气、废水处理设施、危废仓库、化学品仓库进行巡视维护,重点检查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以及台账记录等,并做好巡检记录。 3、定期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废气、废水排放口开展监测。 4、厂区地面均进行硬化,生产线区域、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间等区域均按规范做好防腐、防渗措施,液态化学品底部设防渗托盘,储存仓库设置围堰、导流沟、废液收集池。 5、设置视频监控装置等。 6、定期组织人员培训,加强演练。 | 1、厂区风险单元张贴严禁烟火、危险品等标识,配备相关个人防护物资、围堵物资、处理处置等应急物资。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设立环保专员或兼职环保专员,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定期对废气、废水处理设施、危废仓库、化学品仓库进行巡视维护,重点检查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以及台账记录等,并做好巡检记录。 3、定期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废气、废水排放口开展监测。 4、厂区地面均进行硬化,生产线区域、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间等区域均按规范做好防腐、防渗措施,液态化学品底部设防渗托盘,储存仓库设置围堰、导流沟、废液收集池。 5、设置视频监控装置等。 6、定期组织人员培训,加强演练。 |
| 复押亮饰条和2#注塑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集气罩+集气管道+干式过滤,依托废气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后的TA001“干式过滤+三级活性炭吸附设施(活性炭填装量2.88m3)”+现有工程1根15排气筒DA001,风机风量35000m3/h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复押亮饰条和2#注塑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集气罩+集气管道+干式过滤,依托废气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后的TA001“干式过滤+三级活性炭吸附设施(活性炭填装量2.88m3)”+现有工程1根15排气筒DA001,风机风量35000m3/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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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