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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市兰干镇农村道路建设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克州鑫润祥****公司
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兰干镇,主要实施农村道路**及配套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宽度为2.5m-7m的农村道路总长2.881km,其中1线长2.58km,2线长0.041km;配套**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1道及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1座。路面结构采用18cm厚C30混凝土面层加20cm天然级配砂砾基层。项目总占地面积1.97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0.11万立方米,回填0.62万立方米,借方0.51万立方米(外购天然砂砾),无弃方。施工期间采取洒水降尘、防尘网苫盖及彩条旗限界等临时水土保持措施,以有效防治施工期水土流失,改善当地交通条件及周边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