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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措多乡那布村勒玛琼桥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知来****公司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县措多乡那布村,主要对现有桥梁进行改建。建设内容包括**一座跨径26米的桥梁,上部结构采用2×13m现浇空心板,下部结构为重力式桥墩和桥台,桥面宽5.0米(含防撞护栏),并在桥梁两侧增设混凝土引道。项目总占地面积926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426平方米,临时占地500平方米。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1210.29立方米,无弃方。同步实施表土剥离与回覆、土地平整、撒播草籽、植草抚育等植物措施,以及密目网苫盖、临时排水沟、沉砂池和编织袋拦挡等临时防护措施,以有效防治施工期水土流失,保护周边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