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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9平台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研究院****公司
建设地点:**市**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区双石镇,主要建设评价井1口,井场平面尺寸105m×55m。工程内容包括修建600m3应急池1座、A类燃烧池1座,**进场道路221.197m及维修加宽现有道路5处,设置表土堆场1处。主体配套建设截水沟、场外排水沟、消能池及砖砌排水沟等排水系统,对挖填方边坡实施撒播或喷播植草护坡,表土堆场采取编织袋装土护脚及临时覆盖措施。项目总占地面积1.48hm2,均为临时占地,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弃方,旨在通过综**土保持措施防治施工期水土流失,保障工程安全及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