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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门巴乡达珠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征程环保****公司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县门巴乡达珠村,主要实施道路及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修建沥青及彩色沥青道路7.304公里(约3.58万平方米),门前铺装1908.4平方米;**公厕2座(68平方米)、水泵房1座(12.25平方米);改建桥梁2座、涵洞5道;铺设污水管网4800米及配套化粪池与污水处理设备4套;**太阳能路灯64套;实施路基护坡410米、排水边沟及横管5896.4米;配套建设毛石混凝土挡墙、人行道道牙及垃圾收集设施等。项目总占地面积3.96公顷,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弃方,同步采取表土剥离回覆、土地整治、撒播草籽及临时遮盖等水土保持措施,以改善村容村貌及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