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生态环境工程项目部玉维、功小高速公路临时用地植被恢复工程苗木询比采购公告
1询比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玉维、功小高速公路临时用地植被****公司会议审议,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2采购项目简介2.1项目名称:玉维、功小高速公路临时用地植被恢复工程苗木询比采购。
2.2项目概况:
2.2.1玉维高速第三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弃土场植被恢复工程,起讫桩号为K47+277.54~K82+160,路线综合里程全长34.882km,临时用地计划实施面积为:134400.84㎡。
2.2.2功小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第一、二总承包部临时用地植被恢复工程,起讫桩号为K0+000~K23+564,路线综合里程全长23.564km,临时用地计划实施面积为:107067.00㎡。
3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3.1采购范围:
3.1.1玉维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临时用地计划采购**松(地径≥1.0cm,苗高≥45cm)12995棵、旱冬瓜(地径≥1.2cm,苗高≥70cm)9406棵,计划采购苗木共计22401棵。
3.1.2功小高速公路第一、二合同段临时用地计划采购旱冬瓜(高80~100cm幼苗,含100cm)6692棵、塔柏(地径3cm)500棵、**松、华山松(地径3cm)各6692棵、迎春、火棘(冠幅50-80cm以内,含80cm)各4100棵,计划栽植苗木共计28776棵。
3.2服务期限/供货期/计划工期:玉维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功小高速公路第一、二合同段临时用地植被恢复工程苗木采购时间从采购人下达第一份《苗木发货通知》之日起至书面通知停止供货止。采购时间的调整不作为价款调整依据。
3.3服务地点/交货地点/建设地点:
3.3.1玉维高速第三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弃土场植被恢复工程供货地点为**省**市龙县(雄古镇)至维西县施工现场;
3.3.2功小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第一、二总承包部临时用地植被恢复工程供货地点为**省寻甸县(功山)至**县(小铺)施工现场。
3.4服务/质量要求:
3.4.1苗木采购时间从采购人下达第一份《苗木发货通知》之日起至书面通知停止供货止。采购时间的调整不作为价款调整依据。本次采购苗木均为全冠袋装苗、树型均匀,枝繁叶茂(苗木品质参考采购苗木标准样式选苗)。
3.4.2供应商供应的苗木应满足采购人苗木采购清单规格、相关方案及规范质量要求。
3.4.3外省引进的苗木进入使用地要求必须经过植物检疫主管部门检验,签发检疫合格证书后方可应用,具体检疫要求按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3.4.4苗木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做好土球保护措施,保证枝条完整,不被损伤。
3.4.5供应商供应的苗木应满足相关规格要求,在装运过程中做好相关保护工作。到场苗木必须满足采购人对苗木质量要求,必要时采购人有权到苗源地选苗。苗木到场后,由采购人组织供应商及相关单位共同验收,若供应商到场苗木出现苗木不合格情况,采购人有权退货,退货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退货后,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补发苗木,若供应商未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补发苗木,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3.4.6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与采购人对苗木运输、卸货、栽植、对账等事宜对接,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采购人未按时收货,造成苗木损伤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并暂停结算,直至相关问题得到解决。
3.4.7同一批进场苗木统一进行一次性检验,外省苗木进场应附《苗木检验合格证书》,一式三份。
3.4.8供应商运输车辆进入项目管理区域,必须服从采购人的指挥和调度,按照现场人员指定的区域停车、待卸车,不听从指挥导致的事故或财物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4.9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的苗木满足项目复垦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3.4.10技术规范: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技术规范要求。
3.5合同包/标段划分:本次苗木采购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
3.6其他: /
4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为具有有效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4.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最低要求:
4.1.1资质最低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为具有有效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4.1.2财务最低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正常,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提供承诺函)。
4.1.3业绩最低要求:2023年以来具有1个苗木销售、供应业绩(包含在建项目、已完项目)。
4.1.4信誉最低要求: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判决书判决内容为准)。标书代写
4.1.5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4.1.6其他要求: /
4.2本次采购□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予以否决。
4.3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合同包/标段进行响应,且最多允许成交 1 (具体数量)个合同包/标段。成交后不允许违法、违规分包或转包。
4.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项目(合同包/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予以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5.1凡明确参加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请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 12 时 0 分起至 2026 年 3 月 28 日 12 时 0 分前登录云****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数字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数字化平台”,网址:https://cgszh.****.com/,下同)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5.2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流程
(1)暂未注册账号的企业打开采购数字化平台,在采购数字化平台“首页→采购公告→对应询比采购项目→参与报名”点击参与报名完成相关信息录入,系统自动生成供应商登录账号及默认密码。
(2)已生成登录账号的供应商打开采购数字化平台,在采购数字化平台“首页→供应商登录”端口登录采购数字化平台,进入供应商平台“招标报名→对应询比采购项目→报名”确认参与报名,并按照询比采购公告第5.3款的要求上传相关资料。
5.3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所需资料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扫描件(格式详见本章“询比采购公告附件:询比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一套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采购文件编制费缴费凭证(如有)。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4 月 2 日 9 时 30 分;标书代写
6.2网上递交网址为: https://cgszh.****.com/(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数字化平台“帮助中心”),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有效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电子标服务
注:供应商逾期递交或未成功递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响应文件开启相关事宜7.1响应文件开启方式:网上智能开标及远程解密
7.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省**市**区环城南路262****中心D座1609室。
7.3注意事项
(1)供应商需在响应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录采购数字化平台,进入供应商平台完成供应商签到操作(“供应商平台→供应商签到→对应询比采购项目→签到”);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下达响应文件开启指令后,供应商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供应商平台→投标/响应→已报价→对应询比采购项目→查看→解密”),本项目解密时间为 30 分钟。若供应商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不再进入评审阶段。
(2)因开启系统、开启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响应文件的,经采购人核实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解密时间。
(3)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及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过程中或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提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回复,供应商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及结果无异议。
(4)采购数字化平台已具备在线加密功能,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上传前无须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若因供应商自行加密后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进行正常解密,视为撤销响应文件,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云****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数字化平台(网址:https://cgszh.****.com/)和(采购人也可自行选择增加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其他合法的招标投标信息公告网络平台)发布。①
9 评审办法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10 联系方式采购人:****
地 址:**省**市**区环城南路262****中心D座16楼
邮政编码:650220
联系人:喻子桐
联系电话:189****8062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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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