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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墨竹**仁青林5组农田防洪堤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县扎**乡仁青林村5组,主要**堤防共0.607公里(分两段),并配套**1座排水涵管。建设内容涵盖堤防基础开挖与回填、钢筋骨架铅丝石笼填筑、无纺布铺设及临时施工道路修筑等。项目同步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包括表土剥离与回覆、土地整治及撒播草籽绿化,配套密目网苫盖、临时排水沟、沉沙池及编织袋拦挡等临时防护设施,以有效防治施工期水土流失,恢复和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