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3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审批
辽宁-葫芦岛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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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3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时间:2026-03-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5日~2026年3月27日(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电话:0429-****807

传真:0429-****57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经济开发区****园区(龙程北街与长江路交叉道口)

**昊华****公司

该项目位****经济开发区****园区(龙程北街与长江路交叉道口),拟改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本项目报废电动汽车拆解能力5000辆/a、传统燃油汽车拆解量减至10000辆/a,全厂拆解报废汽车总量不变。改建主要内容:利用厂内现有闲置厂房建设成电动汽车拆解车间从事电动汽车的拆解工作(主要工序分别为验车登记、汽车预处理、报废汽车拆卸/精拆,不涉及深度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理),拆解产生的各项可回收废料和不可回收废料均得到合理处置;本项目仅对报废机动车进行拆解、辅助拆解时的切割(剪切)加工,不涉及清洗、破碎等工序,不涉及电池拆解和破碎等。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15 万元,占总投资的37.7%。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解预处理过程(废油液、制冷剂等液体回收)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安全气囊引爆、拆解、切割产生的颗粒物;破损电池贮存废气;危废贮存库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等。其中拆解车间1#废油液抽取区及危废贮存库1#-1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切割工序产生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并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拆解车间2#的废油液抽取区及危废贮存库2#-1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切割/剪断及打包压块区产生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并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等。其中生产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依托现有预处理设施(油水分离器+三级过滤)、初期雨水排入隔油池预处理后,****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电动汽车电池拆解车间的升降机、拆解平台、切割机、压块打包机、油液抽排机、气囊引爆装置、移动电动汽车吊机、扒胎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含汞和含铅废物、废油液、废蓄电池、废尾气催化装置、废电子元器件及废电路板等和布袋除尘器收尘灰、废纤维等(皮革、废海绵及内饰材料)、废制冷剂、废安全气囊及废动力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中相关要求,送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内;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环境风险:针对厂内各设施可能产生的废挡风玻璃洗涤液、废防冻液、变速器/齿轮油、动力转向油、刹车油、含汞废物(按汞计)等泄漏以及可能产生的事故风险等,进一步强化生产运营管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管理部门和所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妥善衔接,****管理部门备案。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演练及区域应急联动,切实提高事故状态下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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