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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硅灰石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省****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县十家堡镇和孟家岭镇,属于露天转地下开采矿山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露天采场区、矿山道路区、工业场地区、排土场及矿石堆场等。**排土场至**道路165米,利用原有矿山道路1200米及工业场地设施。建设内容涵盖表土剥离、场地平整、基础开挖与回填、露天采场扩帮及地下井巷工程。同步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包括编织袋装土拦挡、密目网苫盖、土质及混凝土排水沟、干砌石挡墙、全面整地及撒草籽绿化等,以防治施工期水土流失,恢复和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