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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作为第一起草单位承担的**省地方标准《伊源玉命名与分类》标准编制工作周期较长、技术内容复杂,项目组内部根据实际工作推进情况,对任务分工进行了多次优化。对无法继续全职投入的宋君威、贾昊、贾文菲等进行去名,对承担核心实验测试分析人员进行新增或提升排序,新增郭球珍、李杰承担采样、区调、测试等工作;吴伟、刘楠承担标准编写、校准、查新等工作;裴建坡承担标准验证工作,因此增加起草单位**天****公司;张旭晃承担从前期采样至后期编制整体流程,因此提升排序,因其标准编制期间工作变动,所以起草******局****地质局****中心。此次变更真实反映了各参与方在研制过程中的实际贡献与工作负荷,确保了标准编制工作的公平、公正与高效。
变更前人员:王小迪、张立新、马青、徐莉、赵洁、邹蕾、宋君威、贾昊、陈怡颖、贾文菲、夏梦丽、李岱鲜、吴炎华、郝明、张旭晃
变更前起草单位:**省****研究院、****博物馆、****、******局
变更后人员:王小迪、张立新、马青、张旭晃、吴炎华、刘楠、徐莉、吴伟、郭球珍、李杰、李岱鲜、赵洁、邹蕾、陈怡颖、裴建坡
变更后起草单位:**省****研究院、****博物馆、****、****地质局****中心、**天****公司
公示时间2026-3-25到2026-4-1,如有异议请致电质量技术部,电话0371-****3161
质量技术部
2026-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