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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苹果园综合交通枢纽运营保障施划 非机动车停放区域项目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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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性资金 |
| 17.510000 |
| 无 |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 -- |
| 2026年04月03日 12时00分 |
| 比选 |
| 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 |
| 1. 比选响应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比选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 为做好苹果园综合交通枢纽区域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维护管理工作,区城管委拟通过施划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强化共享单车投放调运等措施,保障枢纽周边区域非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 结合枢纽周边“三横三纵”外部市政道路(“三横”指苹果园路、苹果园南路、阜石路辅路;“三纵”指规划一路、规划二路、金顶东路)及轨****广场实际情况,计划施划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约7500余平方米,预计可增加非机动车停车位约4900余辆,同步安装非机动车停车区域指示牌。 对**区苹果园综合交通枢纽区域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及标志标线进行施划,并加装部分非机动车停车指示牌等。 |
| **** | 项目名称苹果园综合交通枢纽运营保障施划 非机动车停放区域项目 | |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项目所在辖区 | **市 | |
| ****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 |
| 17.510000 | 星级评价无 | |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2026年04月03日 12时00分 | ||
| 比选 | ||
| 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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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比选响应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比选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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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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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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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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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苹果园综合交通枢纽区域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维护管理工作,区城管委拟通过施划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强化共享单车投放调运等措施,保障枢纽周边区域非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 结合枢纽周边“三横三纵”外部市政道路(“三横”指苹果园路、苹果园南路、阜石路辅路;“三纵”指规划一路、规划二路、金顶东路)及轨****广场实际情况,计划施划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约7500余平方米,预计可增加非机动车停车位约4900余辆,同步安装非机动车停车区域指示牌。 对**区苹果园综合交通枢纽区域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及标志标线进行施划,并加装部分非机动车停车指示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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