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服务站****工作站)试点建设,提升基层民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现就****服务站****工作站)购买服务进行公开询价,诚邀符合资质要求的社会力量参与报价,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服务站****工作站)项目购买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
(三)项目资金:24万元,全部来源于2026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市县留存资金(黔东南财综〔2026〕5号),项目总成本控制不得超过该金额
(四)服务地点:**市旁海镇、白果井街道
(五)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1年内,其**点筹备阶段1个月、服务实施阶段10个月、总结验收阶段1个月
(六)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4万元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需完成2****服务站****工作站)标准化建设及运营服务,严格按照《****服务站****工作站)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开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全领域民政服务,核心要求如下:
(一)完成2个站点标准化建设,实现标识统一、制度健全、人员到位、服务落地,站点正常运营时长≥12个月;
(二)累计开展专业服务≥1000人次,完成辖区重点服务对象需求摸排全覆盖,建立动态服务档案≥200份;
(三)每个站点成立1支慈善基金、实施2个精品公益项目,培育社区社会组织≥2支,2个站点合计链接各类社会**≥10项;
(四)开展业务培训≥2场、参训人次≥100人,提炼可复制推广的服务经验≥2条;
(五)构建“五社联动”基层民政服务模式,确保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90%、社区居民民政服务知晓率≥80%,购买服务合格率≥95%、服务投诉办结率100%。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或在市场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政府部门委托的社会服务、社会工作相关业务,****服务所需的专业人员、技术能力及配套设施;
(三)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制度及项目运营管理体系,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
(四)具有社会工作服务、基层民政服务、社区治理等相关项目实施经验者优先;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四、报价文件需提交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叁份,密封装订)
(一)报价函:明确项目总报价、费用明细(含人员报酬、站内改造、运营成本、培训费用、税费等所有相关支出)、服务周期及承诺;
(二)主体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与时提供);
(三)项目实施方案:包含站点建设规划、服务团队配置、服务开展流程、“五社联动”实施路径、绩效目标保障措施、资金使用计划等;
(四)专业能力证明:服务团队成员的社会工作师证书、相关专业资质证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合同、成果报告等业绩材料;
(五)管理制度文件: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服务质量监督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复印件;
(六)其他相关材料:报价人认为需提交的补充证明材料。
五、询价时间及文件递交方式标书代写
(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17时(逾期送达、密封不合格的文件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三)报名方式:报名材料请在报价期限内现场或者邮寄至****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王磊(邮寄地址:**省**市**东路11号****,邮寄请在截止时间前将邮寄单据发送至邮箱****@163.com,截止时间前未收到邮寄单据则视为未向本单位报名)。标书代写
六、询价评审方式
(一)********小组,对所有有效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指标包括报价合理性、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专业能力、过往业绩、服务团队配置等;
(二)遵循性价比最优、服务能力匹配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结果将在****官方渠道进行公示;
(三)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可要求报价人对报价文件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报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澄清的,视为无效报价。
七、项目考核及付款方式
(一)考核方式:采用日常考核、中期考核、终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与服务费用结算、后续**直接挂钩;
(二)付款方式: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阶段支付(具体支付节点及比例在合同中明确),成交供应商需定期提交资金使用明细、服务台账,接受财政、民政部门的审计和绩效评价。
八、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王磊
(二)联系电话:0855-****031
(三)办公地址:**省黔东南州**市**东路17号****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四)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九、其他说明
(一)报价人应自行承担本次询价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无论评审结果如何,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二)****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将另行公告;
(三)成交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方签订服务合同,未按要求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采购方将重新遴选供应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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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