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旅游市场环境,打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行为,坚决杜绝强制消费现象,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根据自治区文旅厅、****工作部署,****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市行政区域内涉旅经营主体、导游从业人员及旅游相关经营活动。
三、整治重点
****旅行社虚假宣传,旅游市场中的虚假广告、虚假宣传、误导性宣传等问题。
****旅行社不规范签订旅游合同,组织“零负团费”、“不合理低价游”、变相增加合同外费用等违法违规问题。
****旅行社或者导游擅自改变线路、增减行程、降低住宿标准、遗漏服务事项、服务态度差、欺客宰客甩客、未开展游客满意度测评等问题。
****旅行社超范围经营、****分社或服务点违规经营、未经许可经营旅游业务和未取得导游证的个人擅自组织旅游团队等问题。
****旅行社、导游、驾驶员等司乘人员威胁恐吓游客,强制游客到指定购物点进行诱导消费、强制消费,或售卖高价氧气等违法违规问题。
****旅行社选用不合格供应商,特别是租用“黑车”的问题。
(七)导游、景区讲解员等解说人员使用不规范讲解词讲解的问题。
(八)各旅游集散点、景区及景区周边存在的游商散贩尾随兜售、欺客宰客、欺诈消费等违法违规问题。
四、温馨提示
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选择团队旅游产品出游时,请选****旅行社服务****旅行社,规范签订内容明确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虚假信息宣传,请理性选择、理性消费、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在旅游行程中,若发生旅游纠纷时,****旅行社协商、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请求调解,****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影像资料等),并及时举报。
五、举报方式
1.投诉热线:
**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94-12345
****旅游局:0894-****188
****旅游局:0894-****255
****旅游局:0894-****320
****旅游局:0894-****468
****旅游局:0894-****617
****旅游局:0894-****187
****旅游局:0894-****996
****旅游局:0894-****010
2.来信来访举报:**市尼池中路3****旅游局)
广大群众、游客及旅游行业从业者可针对上述整治重点,提供相关违法违规问题线索,举报时请尽量提供清晰、具体的证据材料(如文字记录、音视频、合同凭证、付款单据等),确保线索真实、可查。
本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同时,鼓励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的线索将优先核查、及时反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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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