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名称:投资方法律尽职调查及全过程法律服务项目 | |
| 标段编号:**** | 截止时间:2026-03-28 17:00:00标书代写 |
| 项目名称:****筹备项目 | |
| 招标人:****筹建组 |
投资方法律尽职调查及全过程法律服务项目
1.询比条件
1.1 本项目询比人为******公司,现就投资方法律尽职调查及全过程法律服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诚邀有意向的潜在询比申请人参加本项目询比活动。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 项目名称:投资方法律尽职调查及全过程法律服务项目。
2.2 服务内容:为******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编制投资方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并提供组建期全过程法律服务,详见第五章。
2.3 控制价:不超过14万元(人民币拾肆万元整,含税)。
2.4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4天内出具尽职调查正式报告;全过程法律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完成工商注册之日止,且不超过2026年12月31日。
3.询比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要求询比申请人:
(1)一般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事务所。
(2)资质要求:****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按规定通过了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年度检验。
(3)财务要求:有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证明材料为:2023、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加盖公章的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三年的)。
(4)类似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1月1日起)应具有至少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为国有企业提供过法律尽职调查服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主要页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信誉要求:未处于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近3年(2023年1月1日起)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材料为:“信誉声明”。
(6)其他要求:自2023年1月至今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协会的行业处分。(提供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律所公章)。
3.2 本次询比 不接受 联合体参选。
4.询比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6年3月28日17时00分前登录阳光采购平台(网址: http://scny.****.com/)参与项目报名,按页面指示下载询比文件,询比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如未在阳光平台下载询比文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5.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1、询比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比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30日15时00分,地点为**市**区毕昇路468****广场16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比响应文件,询比人不予受理。
6.询比时间及地点
1、询比时间2026年3月30日15时00分
2、询比地点**市**区毕昇路468****广场16楼会议室。
7.发布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 http://scny.****.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询比人(全称):******公司
地 址:**省**市**区毕昇路468****广场大厦22楼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28-****5699
电子邮件(E-mail):****@qq.com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