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城〔2026〕192号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2026-03-25 |
****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报送梓康排水系统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浦环基建〔2025〕4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泵站的排水能力,完善区域排水系统,根据区域排水专业规划,原则同意梓康排水系统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为雨水管道工程,具体实施范围是:沿梓康路(沪南公路-康沈路)**DN2200雨水总管,长约0.80公里;沿上南路(沪南公路-周康路)**DN2400雨水总管,长约0.13公里;沿年家浜路(沪南公路-康沈路)**DN1350-DN2000雨水总管,长约0.92公里;沿康沈路(上南路-年家浜路)**DN2700雨水总管,长约0.59公里;**DN800-DN2400雨水收集管及连通管,总长约1.35公里;**DN400雨水口连接管,长约0.63公里;对康沈路(上南路-年家浜路)、年家浜路(沪南公路-康沈路)进行雨水管道开挖修复。
三、主要建设内容是:雨水排管工程,雨水管道修复完善工程,道路、绿化等修复工程,相关附属工程,以及管线、绿化搬迁等前期工作。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对项目用地及地上物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规划部门意见与行业管理要求,结合项目用地情况、相邻关系情况及其他相关因素对工程方案进行整体性研究,充分论证规模、线位、施工工艺等,****泵站的衔接,合理节约投资,降低工程造价。
五、本项目总投资额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六、本项目由你局基****事务中心负责实施。
七、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
八、后续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目标表》)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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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