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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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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龙洲片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标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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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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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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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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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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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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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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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县龙洲街道鹏程路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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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区祥园路108号3幢6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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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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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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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1****9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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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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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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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龙洲片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标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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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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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03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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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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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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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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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LYZJFW2026-014-001 致各投标申请人: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款的规定,招标人—****根据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疑问,经研究决定作出以下回复: 一、答疑部分: 1. 技术标是否为A3,300页 回复:技术标页面尺寸不作要求,A3或A4均可;页数按招标文件要求。 2. 根据第五章设计任务书表格中的改造项目,主要改造项目集中于“**路”,评分表中“选取龙洲街道巨龙路沿线范围作为典型区块深化方案设计。”是否应为“**路沿线”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 3. 招标文件42页提出“选取巨龙路沿线范围作为典型区块深化方案设计”,巨龙路沿线正在进行道路与沿街立面、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工程(26年8月完成改造),为了更好的衔接设计,是否可以提供实施中项目的相关资料(总图、市政管线、外立面效果图等) 回复: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4.根据现场调研,招标文件71页改造需求表中部分改造内容已实施,改造需求是否根据实际调研情况为准 回复:是的。 原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ZF文件)现已做出修改,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CF的文件)已重新生成,具体内容以本次生成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在本次澄清公告附件中下载更新。本次澄清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的为准。其余未提及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条款执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网上查看,无需书面确认,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6年0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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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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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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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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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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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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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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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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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4: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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