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鄂**长港河****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市**入江通道水系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公司文〔2026〕6号)及附件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市**入江通道水系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
项目代码:****
二、建设的必要性
三峡工程运行引发长江中下游系统性水文调整,致使长江与**水系连通性减弱,长港河尾闾段出现明显“水位拉空效应”,水流动力不足、流速减缓、换水周期**,局部岸线冲刷失稳,同时**作为国家级**鱼种质**保护区,其与长江间的生态廊道功能衰退,水生生物栖息地破碎化,种群**保护面临直接威胁。实施本工程可有效缓解三峡工程带来的次生不利影响,恢复区域水平衡,增强水系连通性,修复长港河关键生态廊道,改善湿地生态环境,维护水生生物种质**安全,是落实国家长江大保护战略、保障长江流域水生态健康的紧迫且关键举措。
三、建设地点
**市长港河梧桐湖新区段至鄂**樊口段。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工程治理起点为梧桐湖新区段(桩号K32+900),终点至长港河樊口段(桩号K1+130),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沉水植被修复工程。其中**生态缓冲带总长15.915km,沉水植被修复面积2.81万m2,**太阳能曝气机8台,**生态浮床1350m2。
五、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总投资9689.0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7486.89万元,施工临时工程576.13万元,独立费用845.66万元,基本预备费267.26万元,建设征占地补偿113.69万元,环境保护工程167.90万元,水土保持工程231.55万元。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
因项目生态修复措施方案调整,**市**入江通道水系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原可研批复文件(**发改审批〔2025〕177号)及调整文件(**发改审批〔2025〕265号)作废。接文后,请严格按照相关建设标准,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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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