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鄂**长港河****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市**入江通道水系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公司文〔2026〕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市**入江通道水系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
项目代码:****
二、建设地点
**市长港河梧桐湖新区段至鄂**樊口段。
三、建设任务及规模
(1)建设任务:同意本项目实施任务为河湖水系连通改善及生态修复,重点开展生态缓冲带修复、沉水植被修复两类工程,通过工程实施提升长港河滨岸带生态稳定性、保障江河湖水文连通性、改善水生态系统质量、构**下-水面-滨岸立体生态体系,服务**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2)建设规模:同意项目治理范围为长港河梧桐湖新区(桩号K32+900)至樊口(桩号K1+130)段,分4个治理区段,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生态缓冲带总长15.776km,配套布设太阳能曝气机8台、生态浮床1350㎡;
沉水植被修复工程:修复沉水植被总面积2.81万㎡。
(3)工程标准:同意项目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工程等别为Ⅳ等,符合《防洪标准》《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等规范及区域防洪规划要求。
四、项目建设工期
18个月。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9550.3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7250.66万元,施工临时工程558.05万元,独立费用841.26万元,基本预备费432.50万元,建设征占地补偿100.93万元,环境保护工程152.03万元,水土保持工程214.95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三峡后续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
请严格执行项目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建设标准,抓紧完备相关建设手续,依照批复的内容和核定的投资概算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附件:**市**入江通道水系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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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