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集团有限公司:
贵单位《关于审批****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集团文〔2026〕6号)及相关附件均悉。经研究,同意****改造工程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
二、建设地址
**市鄂**十字街55号。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剧院本体修缮与周边文创商业空间的营造。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3亩,总建筑面积2237平方米,其中改造加固面积659.59平方米,其余为拆除**,设置198个观众坐席。本体修缮工程将严格遵循“修旧如旧”原则,对剧院建筑立面、主体结构、内部舞台、观众席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系统性修复与加固。****剧院原有的历史风貌与建筑特色,恢复其作为艺术表演场所的核心功能,同时适度提升内部声学、灯光、音响等现代化演出条件,确保剧院既能满足传统京剧演出需求,又能适应现代多元文化活动的举办,使其重新焕发生机,成为传承京剧文化、展现地方艺术魅力的重要阵地。周边文创商****剧院形成“文创商店+潮汐市集”的特色业态组合。其中,文创商店将结合京剧文化元素与**地方特色,开发和销售具有文化创意与艺术价值的衍生品、手工艺品、书籍画册等,为市民与游客提供独特的文化消费体验。潮汐市集则将采用灵活的运营模式,根据不同时段(如周末、节假日、剧院演出日等)设置流动摊位,引入地方小吃、创意零售、艺术展示、互动体验等多元化业态,形成“日间市集、夜间活动”的动态商业场景。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建设投资3004.46万元,其中:工程费2596.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64.90万元,工程预备费143.07万元。资金来源于市级财政资金及自筹。
五、建设期
本项目建设期10个月。
请项目单位据此抓紧落实相关建设条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
附件:招投标意见表
**市发展和改革委会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