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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梅潭河支流旧寨水生态修复工程 |
| 项目类型 | 水利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市****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县 |
| 说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 (水保[2017]365号),****于2026年1月22日在**省**市**县主持召开了梅潭河支流旧寨水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特邀专家、水土保持设施方案编制单位以及水士保持监测单位单位等各方成员代表共10人。经质询、讨论和认真研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并形成了水士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现将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验收鉴定书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联系人:肖栋超 联系电话:0753-****361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