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血液透析机及其制水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意向及参数征集公告)
一、项目概况
我单位拟对血液透析机及其制水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集中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进行采购意向及参数征集,请予以支持。
项目名称:血液透析机及其制水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4万元
|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预算 金额 (万元) |
| 1 |
血液透析机 |
台 |
8 |
13 |
104 |
| 2 |
血液透析制水设备 |
套 |
1 |
50 |
50 |
预计采购时间:2026年8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采购意向公示期
2026年3月25日至4月9日。
四、经济及技术要求概况
| 序号 |
参数名称 |
参数需求概况 |
| 1 |
血液透析机 |
\ |
| 2 |
血液透析制水设备 |
出水量≥1800L/h |
| 3 |
其他要求 |
(1)投标供应商和设备生产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控股的****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除外) (2)原产地为中国境内 (3****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 |
五、供应商参与意愿及意见建议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反馈(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响应时间之外递交,我单位将不再接受。
(二)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邮件主题:血液透析机及其制水设备采购项目+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
邮件附件:将相关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照以下序号1至8的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序号5至8另提供word文件。发送至邮箱,文件名称应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1.营业执照(未多证合一的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项目预算(模板详见附件1)
6. 同类项目采购记录(模板详见附件2,没有可不填)
7.意见建议(附件3,没有填无)。
8. 血液透析机和血液透析制水设备技术参数(格式自拟)
(三)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
(四)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五)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我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24-****9682
邮箱地址:****@qq.com
监督人:杨先生
电 话:138****4567
地 址:**省**市
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9日17:00时标书代写
附件:1. 项目预算调研表
2.同类项目中标记录
3.需求修改建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