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银川陆港集散分拨物流中心项目(综合物流枢纽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的公示

审批
宁夏-银川-灵武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 引 号 ****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6-03-25
责任部门 ****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建设项目审批事项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拟对****物流中心项目(综合物流枢纽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物流中心项目(综合物流枢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5日-2026年3月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576

联系人:****

通讯地址:****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物流中心项目(综合物流枢纽项目)

**回族自治区**市**综合保税区

****商贸****公司

**绿源****公司

项目位于**综合保税区,****中心坐标:东经106度21分4.000秒,北纬38度16分25.838秒。项目总占地面积95123.15平方米(约142.69亩)。建设1#低温仓库(使用螺杆式氨制冷机组)、2#常温仓库、3#常温仓库、4#常温仓库、1#****电站、2#****电站、配套用房、备品备件库、车辆检测维修车间、停车场(含充电桩)等。项目总投资291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2万元,占总投资0.97%。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四周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区等区域采取硬化、洒水、铺装防尘网等措施;物料堆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建筑土方采取篷布遮盖等抑尘措施,确保达到“六个标准化”控制要求;土石方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减少扬尘,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或风速超过五级时应停止土方作业;运土车辆配备篷布,采用密闭方式运输物料和废弃物,不得沿途漏撒,进出工地时对车辆轮胎进行冲洗;施工期合理安排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缩短施工时间。

⑵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吸污车清运****处理厂处理。

⑶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减振和隔音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

⑷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回收部分外售处置,不可回收部分和利用完的废弃土石方****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不得随意倾倒。

2.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⑴废气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

①氨逸散废气

主要污染物为氨气,少量逸散氨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②汽车尾气

主要污染物为CO、NOx和HC,要求加强对外来燃油车辆的管控,运输车辆尾气排放需达到国六以上标准,严禁超期限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进入。

⑵废水

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保税区排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理。

⑶噪声

运营期选用优选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出入厂内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限制要求。

⑷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

①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经桶装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磷酸铁锂电池报废时直接由厂家收集运走后回收处理,不在厂区贮存。

③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