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5日-2026年3月31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16
地 址:**县**镇政通街88号 ****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6年3月25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县芝溪河文井段防洪治理工程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文井镇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 **中辰全****公司 |
| 项目概况 | **县芝溪河文井段防洪治理工程综合治理长度6.72km,综合治理起于花祠堂处交通桥,终点止于印盒山处人行桥。其中**堤防共11段,总长3043.93m,马桑溪左岸段长501.27m,马桑溪右岸段长556.31m,芝溪河左岸段长940.66m,芝溪河右岸段长1045.69m;布置穿堤箱涵1座、涵管14座,修建人行桥2座,重**闸1座;河道疏浚长4.84km。 |
|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本项目已建成,施工期间施工现场做到全封闭,设置围挡墙;同时采用雾炮喷雾、洒水降尘、土石方遮盖密目防尘网、加盖篷布运输、选用环保施工设备等措施,减少扬尘、机械废气产生;施工时采用措施合理,未对周围环境大气造成明显影响,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受到群众投诉。 (二)施工机械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采用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机械车辆冲洗和施工用水,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民房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各类废水均能得到合理有效的治理,未对工程影响区域的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三)施工区严格控制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合理规划施工场地;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对施工机械采取消声降噪措施;运输车辆在途经声环境敏感点时,已尽量保持低速行驶。本工程施工期未对工程周围声环境造成显著不利影响,且施工期间未收到有关本工程噪声扰民的投诉。 (四)河道开挖及疏浚产生的合格土石方用于本河道堤防加固、岸坡回填、堤顶道路路基及低洼地整平;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部分回收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建筑垃圾运****政府指定场所进行堆放;施工区设置垃圾桶,施工人员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袋装收集后,应全部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对环境影响小。施工期无遗留环境问题,无施工固废堆存。 (五)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雨季施工;施工机械车辆应固定其行驶路线,禁止乱压乱碾,任意破坏地表植被;施工结束后按土壤结构层次进行回填,进行植被恢复;在施工结束后已及时进行场地清理、回填和植被绿化措施,根据现场调查以及向建设单位了解到,工程建设未对占地范围内的生态功能造成显著不利影响,现状植被恢复状况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