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横河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EPC总承包三标段室外配套工程专业分包,招标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省**市**区纬十路以东,西温庄西路以西,智慧南街以南,汾东大街以北。
2.2建设规模和内容:地块三12号楼、13号楼、14号楼、地下车库一期,****幼儿园。总建筑面积约为77914.18㎡,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为63840.41㎡,地下总建筑面积约为14073.77㎡。
2.3招标范围:本项目EPC总承包三标段室外配套工程专业分包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2.6安全、环保、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投标人未被****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和****“失信”分包商名单、不合格分包商名录。投标人未与****发生过经济纠纷或扯皮退场造成不良影响的。投标人没有拖欠工人工资的记录。投标人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
3.5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
3.6投标人近五年内具有同类型施工业绩。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为本项目的管理人员或施工人员;
(3)为本项目的管理人员或施工人员亲属;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29日,每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拟任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原件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拟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身份证。以上证件资料还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协会网站(**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横河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EPC总承包三标段项目部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151****6361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并州北路56号鸿瑞佳园2003室
联系人:杜涛、兰芸、杜玮、杜宇豪、刘明昊
电话:****447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