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厅关于规范国土**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171号)、《******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部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24〕2号)要求,经我局公开选取确认的评审机构****集团有限公司对《**省双江自治县勐勐镇**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方案编制目的、资格及依据
1.方案编制目的
方案由****委托**省核工业二〇****大队编制,编制目的为采矿权新立。
2.方案编制资格
方案由**省核工业二〇****大队编制,符合有关要求。
二、**地质与矿产**情况
根据《**省双江县勐勐镇**建筑用花岗岩矿详查报告》矿产**储量评审意见书(云地工勘双江资矿评储字〔2026〕1号),截止2025年9月30日(估算基准日),拟设**范围内累计查明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中风化层286.6万立方米(751.0万t),其中控制**量167.2万立方米(437.9万t),占比为58%,推断**量119.5万立方米(313.1万t)。保有**量为286.6万立方米(751.0万t),覆土层(风化层花岗岩)为51.5万立方米(135.0万t),覆土层(第四系)为2.6万立方米;剥离量为54.1万立方米,平均剥采比为0.19立方米:1立方米;矿床**规模属小型。
三、评审结果
专家组经审查认为,编制单位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并经专家组复核后,《方案》能够满足**开发的要求,编制内容符合自然**部印发的《矿产**开采方案临时编制指南(非油气矿产)》等文件规定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满足《矿产**“三率”指标要求,第14部分:饰面石材和建筑用石料矿产》(DZ/T0462.14-2023)中对建筑用石料矿山开采回采率最低指标要求,专家组同意通过《双江自治县勐勐镇**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方案》的审查。
联系人及电话:李荣彪,0883-****039
****规划局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