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500人以下公办学校智能电子秤、标签打印机、智能高拍仪等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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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500****学校智能电子秤、标签打印机、智能高拍仪等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03月25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XSXN〔2026〕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500****学校智能电子秤、标签打印机、智能高拍仪等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3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中:

产品实力

供应商所投“智能电子秤”具备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4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平台演示

方法二:****学校或系统菜品,随后进行修改调整;

食安评分:****学校食堂管理月度、学期评分,评分指标包括各项基础信息完善率、带量食谱公示情况、每日、每周、每月食堂各项工作完成率、采购票证备案等维度的数据分析。

更正为:

产品实力

供应商所投“智能电子秤”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4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平台演示

方法二:批量选择系统菜品,随后进行修改调整;

食安评分:****学校食堂管理月度、学期评分,评分指标包括食堂管理各项工作完成率及数据分析。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中:

团队人员(6)

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情况,按以下要求分别计分:

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计算机专业职称证书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计3分,中级职称证书的计2分,初级职称证书的计1分,本项最高3分,不累计重复计分。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或“软件设计师”高级及以上技术资格证书的计3分,中级技术资格证书的计2分,初级技术资格证书计1分,本项满分3分,不累计重复计分。

(注: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更正为:

团队人员(6)

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情况,按以下要求分别计分:

1. 供应商拟委派至本项目的负责人资质要求:****保障部门或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计算机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级及以上等级计3分,中级计2分,本项满分3分,不重复累计计分。

2.供应商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如****保障部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认可的计算机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者每人计1.5分,初级者每人计1分。本项满分3分,最多计算2人得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

注: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自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能提供或不符合要求者将不予计分。

3.第五章 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

智能电子秤

主板:采用高性能主板,主芯片不低于intelI5级别,配备windows 7及以上版本

更正为:

智能电子秤

主板:采用高性能主板,主芯片不低于intelI5级别,配备windows 7及以上版本或安卓7及以上版本

4.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三节商务要求:

★对接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本次项目所有的产品能完全兼容前期已经建设好的智慧食堂平台,在条件满足的情况下,需对原有的系统进行必要的兼容性调整或接口优化,确保教育局明厨亮灶系统、智慧财务系统、所有学校设备及本项目前期建设好的智慧食堂平台形成完整的协同运行体系,达到采购要求。

更正为:

★对接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本次项目所有的产品能完全兼容前期已经建设好的明厨亮灶系统、智慧财务系统,在条件满足的情况下,需对原有的系统进行必要的兼容性调整或接口优化,确保教育局明厨亮灶系统、智慧财务系统、所有学校设备形成完整的协同运行体系,达到采购要求。

5.提交首次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3月26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首次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3月26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更正为:

提交首次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首次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4月10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年3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相同内容做同步更正,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特此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

(2)联系人: 陈先生

(3)电话:181****9612

(4)地址:**县酿溪镇文化路1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采购代理机构:****

(2)联 系 人:黄女士

(3)电 话:0739-****555

(4)地 址:**县酿溪镇蔡锷大道与云岭路交叉口东100米,华帝厨电四楼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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