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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805346B | 建设单位法人:谢淑海 |
| 孙旭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省******经济开发区富海路77号 |
| ****公司创新LNG加气站 | 项目代码:2408-532903-04-01-711499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50--119- 加油、加气站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F5266-F5266-机动车燃气零售 |
| 建设地点: | **省****市 云 |
| 经度:100.31369 纬度: 25.60547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1-11 |
| 大环审〔2025〕4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28.24 |
| 27.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805346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阳光****公司 |
| 915********1956302 | 验收监测单位:**** |
| 915********805077B | 竣工时间:2025-11-27 |
| 2025-11-27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1-07 |
| 2026-02-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0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位于**省******工业园****收费站东约1.8公里处,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加油站占地范围内**LNG集成橇基础,新增一台LNG集成橇设备,卸车/储罐增压器1台、EAG加热器1台等,LNG单枪加气机2台,工艺及电气线路安装等,占地面积1040m2,本站扩建后为二级加油与LNG加气合建站。总投资428.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8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位于**省******工业园****收费站东约1.8公里处,中心地理坐标:E100°18′49.034″,N25°36′20.019″,在创新加油1站内进行扩建,不新增占地。项目**LNG集成橇基础,新增一台LNG集成橇设备(包含一具60m3LNG地上储罐及1台潜液泵橇),卸车/储罐增压器1台、EAG加热器1台等,LNG单枪加气机2台。项目建成后主要经营LNG液化天然气零售业务,****加油站合并为二级加油加气站。项目建成后年销售液化天然气2372.5t。项目总投资428.24万元,环保投资23.5万元(施工期污染防治投资1万元;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投资10万元,水污染防治投资0万元,地下水污染防治投资2万元,噪声污染防治投资0.5万元,固废污染防治投资0万元,环境风险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的5.49%。 |
| 环评中LNG集成橇设备中设置两台潜液泵,项目建成后只设置1台潜液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成后主要经营液化天然气销售,不涉及汽修服务。生产工艺为:卸气-储气-加气。主要原辅料是液化天然气。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为扩建加气站,主要销售液化天然气,生产工艺为:卸气-储气-加气。主要原辅料是液化天然气。未导致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雨污分流”要求。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2、废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改扩建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甲烷、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营运期废气排放厂界浓度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要求。加气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加气枪的BOG回收管回收到LNG储罐,卸气过程产生的废气回收至罐车内,减少废气排放。 3、噪声: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置围挡、减振垫等防治措施,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一2008)3类标准,北厂界执行4类标准要求。 4、固废: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移、运输及处置等环节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相关规定,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应定点堆放,化粪池污泥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分析,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初期雨水经环保沟收集进入三级油水分离池处理,上述所有废水最终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后经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2、废气: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分析,项目厂界外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无组织排放标准,即非甲烷总烃≤4mg/m3;项目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限值,即非甲烷总烃≤10mg/m3。 3、噪声: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分析,项目东、南、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做到达标排放。 4、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项目须按《报告表》要求落实防渗措施,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建设,防止项目运行对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造成不良影响。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设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3、落实环境监测及环境信息公开要求。根据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要求和《报告表》中提出的监测计划,规范制定并严格落实自行监测计划。强化大气、噪声等的监测,防范环境污染,发现异常情****政府及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污染源监测等项目环境信息。4、《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可投入生产。5、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自投入运行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未通过擅自投入运行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环境局****分局,认真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加气设施全部为地上建设内容,撬装设备基础施工阶段仅对场地原水泥层进行开挖作业,未涉及土壤层扰动;目前厂区地面已实现全硬化及防渗处置,且严格遵照相关规范完成分区防渗设置。2、建设单位已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并已按《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委托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6年3月4日完成备案,备案编号532901-2026-010-L。3、本项目已规范制定监测计划,强化大气、噪声等的监测,防范环境污染,发现异常情****政府及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污染源监测等项目环境信息。4、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均按照环评提出的要求建成,无重大变动。项目目前正在试运营,并正在办理环境保护验收工作。5、项目严格执行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并认真履行了《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加气站属于未作规定的排污单位。 于2026年1月委托****进行了项目环境竣工验收,目前验收正在积极进行中。 建设单位接到批复后已将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加气****生态环境局****分局、****大队及各部门的日常管理和督查工作。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2228 | 0.0248 | 0.2476 | 0 | 0 | 0.248 | 0.025 | |
| 0.024 | 0.0844 | 0.1084 | 0 | 0 | 0.108 | 0.084 | |
| 0.0017 | 0.0048 | 0.0065 | 0 | 0 | 0.006 | 0.005 | |
| 0.0003 | 0.001 | 0.0013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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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4675 | 0.0056 | 0.4731 | 0 | 0 | 0.473 | 0.006 | / |
| 1 | 隔油池+备餐间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 | 隔油池(1个,容积0.5m3)、化粪池(1个,容积4m3化粪池) | ****于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7日对项目废水进行了监测,并于2026年1月16日出具《****公司创新LNG加气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编号:****) |
| 1 | BOG回收装置 | 厂界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限值要求;厂界外非甲烷总烃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能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油气浓度排放限值 | EAG加热器加热后,通过放空管高点排放;加注过程中车载气瓶里的BOG在压力作用下通过加气枪的气相管进入BOG回收管道,回到LNG储罐 | ****于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7日对项目废气进行了监测,并于2026年1月16日出具《****公司创新LNG加气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编号:****) |
| 1 | 减震垫、隔声板 | 东、南、西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昼间≤65dB(A)、夜间≤55dB(A)标准要求。北厂界4类昼间≤70dB(A)、夜间≤55dB(A)标准要求 | 加气设备为撬装一体设备,设备均在撬装箱内、厂界设置2.2m高挡墙、空压机设置在东侧,远离西侧居民点,空压机独立封闭房间内,并设置减振垫。 | ****于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7日对项目噪声进行了监测,并于2026年1月16日出具《****公司创新LNG加气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编号:****) |
| 1 | 项目须按《报告表》要求落实防渗措施,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建设,防止项目运行对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造成不良影响。 | ①地上LNG储罐低温液态设计,储罐和管道采用真空绝热 + 聚氨酯保温层,防止低温液体泄漏导致土壤冻胀和地下水污染。LNG加气设备设置有泄漏收集装置。 ②埋地加气管道应采用双层结构,外层为耐腐蚀材料(如HDPE),中间设泄漏检测层,泄漏检测精度不大于3.5mm。 ③加气装卸区地面进行一般防渗处理,在压实基土的基础上依次浇筑抗渗等级不小于P6、厚度不小于10cm的抗渗混凝土。 ④LNG储罐可安装液位传感器和温度报警器,防止低温液体泄漏。 |
| 1 | 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移、运输及处置等环节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相关规定,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应定点堆放,化粪池污泥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①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凤仪镇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②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项目污水进行处理过程中将产生少量污泥,污泥委托凤仪镇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2)危险废物 ①废机油 来自空压机内的维修、更换润滑油,废旧润滑油及包装属于“HW08,代码为900-214-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本项目****加油站现有危险废物暂存点暂存,再由公司统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②废抹布、废手套 空压机过程维修、更换过程产生的废抹布、废手套等危废类别为HW08,废物代码:900-214-08。按照危废进行管理,收集到项目区危废贮存点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1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设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 | 建设单位已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并已按《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委托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6年3月4日完成备案,备案编号532901-2026-010-L。 |
| 项目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排水制度。在卸油区、加油区设置环保沟,环保沟与1个三级油水分离池相连,三级油水分离池前设置阀门,初期雨水经场地内环保沟收集进入三级油水分离池处理,雨水通过阀门控制排入雨水沟。项目未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前,项目区综合废水(生活污水、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初期雨水经三级油水分离池处理,上述废水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冲厕标准后回用于站区绿化、冲厕,不外排。2025年4月9日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后,初期雨水经场地内环保沟收集进入三级油水分离池处理,项目区综合废水(生活污水、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上述废水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后经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设置1个危废贮存点,建筑面积为2m2,****便利店出口旁。危废贮存点为不锈钢密封结构,内设3个100L的带盖危险废物收集桶(分别贮存油罐清洗废抹布和废手套、三级油水分离池废油脂、废消防沙)以及配套的托槽。加油区基底均采用+素土回填+1m黏土压实+20cm的C20混凝土+2cm干硬性水泥砂浆结合层+2mm聚合物水泥基层防水涂料,可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一般防渗区渗透系数不小于1×10-7cm/s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原有,未发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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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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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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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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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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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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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