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7号)及省、市以工代赈工作相关部署要求,坚守“赈”的初心,规范我县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加快推进2026-2028年度以工代赈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科学决策、规范实施,我局决定公开遴选一批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机构,建立我县以工代赈项目可研编制机构库,为我县以工代赈项目提供专业、高效、规范的可研编制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服务内容
(一)遴选范围
面向**公开遴选具备以工代赈相关项目可研编制资质、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法人单位,入选机构将纳入我县以工代赈项目可研编制机构库,服务期限3年。服务期内,根据我县以工代赈项目实施需求,由项目实施乡镇从机构库中委托可研编制工作。
(二)服务内容
入选机构需按照国家、省、市以工代赈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及可研编制规范要求,为我县以工代赈项目提供全流程服务,确保可研报告符合政策要求、内容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可靠,能够顺**过各级发改部门评审及批复。
二、遴选条件
1、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2、资质要求:具****委员会****建设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相关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如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农业工程、市政工程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编制团队:拥有不少于3人的专业编制团队,团队成员需具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业绩要求:近3年内至少承担过2个及以上县级及以上以工代赈项目或其他项目可研编制工作。
6、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能力要求:具备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管理制度,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必要的编制设备。
三、遴选流程
(一)公告发布
本次****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
(二)资料提交
时间:2026年4月7日至4月9日
方式:现场提交
地点:****
联系人:董洪民 电话:0352--****229 139****9202
(三)资料要求:参与遴选的机构需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资料,一式3份装订成册。所有资料均需加盖机构公章并密封。
遴选申请书(需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格式自拟,需明确申请意愿、机构基本情况、满足遴选条件的说明、服务承诺等内容);
法人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资质证明材料:相关工程咨询资信证书、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确保证书在有效期内);
人员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及编制团队成员的职称证书;
业绩证明材料:近3年内承担的以工代赈项目或其他项目可研编制业绩清单,以及对应的合同复印件、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
信誉证明材料:“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函(需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质量控制体系及管理制度: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办法、项目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办公场所及设备证明材料: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必要的编制设备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服务方案:针对我县以工代赈项目的可研编制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流程、工作时限、质量保障措施、人员安排、收费标准、劳务报酬测算及发放方案编制思路等内容;
其他相关补充材料:如机构荣誉证书、行业表彰文件、相关专业资质补充证明等(自愿提供)。
(四)资料审核
县发****小组,对提交的遴选资料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以及机构是否满足遴选条件。
(五)综合评审
评审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采用百分制评分方式对审核合格的机构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结果,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入选机构名单。若得分相同,业绩更优、服务方案更完善的机构优先入选;若得分相同且业绩、服务方案相近,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入选顺序。
(六)公示
综合评审结束后,将入选****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确定及备案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核查不成立的,正式确定入选机构名单,纳入我县以工代赈项目可研编制机构库,由县发科局与入选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服务期限、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质量要求、违约责任等相关事项。入选机构名单将报上级发改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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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