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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滦**明阳瑞源智慧储能与****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检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明阳瑞源智慧储能与****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
运营单位:**明阳****公司
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省承****开发区上板城镇卸甲营村,项目中心坐标:E118°3′34.781″,N40°50′31.419″。本项目建设储能模组PACK厂房和储能集装箱集成厂房,两个车间生产的最终产品为储能集装箱,本项目能达到年产2GWh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80000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0.11%。项目设劳动员工100人,项目实行8小时工作制,全年生产时间为30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