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宣传**项目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该项目****工会劳模工匠重点人物和重点工作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浓厚氛围。****工会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拍摄劳模工匠宣传片和重点工作宣传片,在**卫视《**新闻》开设“**劳动者之歌”专题专栏,拍摄录制剪辑制作相关文化节目、制作相关新闻产品,并在**卫视频道、BRTV新闻频道、BRTV新闻广播等主流媒体平台发布等。本次采购的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12月31日。
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580万元(人民币)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工会拍摄发布劳模工匠及重点工作宣传片,并在全市性电视媒体上开设专栏、发布新闻,并实现电视与广播的互动发布,实现上星电视的推广等工作。****是唯一覆盖**地区并具有广播电视新闻发布资质的单位,并具有完成本项目的专业能力。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按照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
地址:**市**区建国门外大街14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详见附件)
六、公示期限
2026年3月26日至 2026年4月1日17:00止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
联系地址: **区运**大街56号
联系电话:010-****4514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侯媛媛 薛一凡 滕玉媛 胡淼 010-****3487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26年4月1日17:00(**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附件:
1、专业人员唯一性论证意见及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