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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42kt/a气凝胶专用硅基新材料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42kt/a气凝胶专用硅基新材料项目
2、建设性质:**
3、建设地址:****园区
4、建设单位:****
5、建设内容:建设42kt/a气凝胶专用硅基新材料生产项目,**生产装置以及配套必要的生产辅助和公用工程设施,包括综合楼、中央控制室、空压制氮站、循环水站、消防水泵房、原料及成品罐区(甲类)、原料及产品库房(甲类)、三废处理(丙类)、事故收集池、初期雨水池(戊类),工业和生活给水管网系统、消防水管网系统以及管廊,装卸站、道路和围墙等。
6、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55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
联 系 人:陈震
联系电话:151****6992
电子邮件:****@qq.com
地 址:****园区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公司
联 系 人:王蓉
联系电话:173****1733
电子邮件:****@qq.com
地 址:**市**区**街道酒谷大道4段6号
四、公众意见表
详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第四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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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