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乡镇、****中心,局属相关科室:
根据《****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等第二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6〕8号)(浙财农〔2026〕11号)和《****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6〕1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2026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种场和基层水生动物疫病防疫提升项目的申报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专项资金支持对象包括符合立项规定资格和条件的从****农场、示范性农民专业**组织、农业企业。要求生产主体经营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土地流转手续完备,****良种场、农业****苗种场等资格。
二、扶持方向
重点支****良种场和SPF苗种场的种质**保存设施改善、种质引进、亲本购买等。
三、补助标准
按照项目核定的预算投资额进行补助或配套,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
四、申报要求
(一)做好项目申报宣传动员。高新区、各乡镇、****中心要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管辖区域内各个农业生产主体,动员广大主体积极申报(本通知将在“****政府网——通知公告”栏目公开)。
(二)农业主体自主申报。由农业主体根据发展需要自主申报。农业主体应根据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按规定编写项目申报文本、项目实施简表和企业基本情况表等,同时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财务资料等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申报时间要求。各农业主体要在4月15日前书面提交项目申报材料2份(包括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实施简表、项目申报标准文本、项目实施方案以及营业执照、土地承包协议复印件、苗种生****农业农村局****管理科。
附件:1.******社****农场)基本情况表
2.农业企业基本情况表
3.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4.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5.项目实施方案
6.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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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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